拟订有关涉外的财政政策;拟定国有外贸、外经、旅游、外商投资和境外企业以及涉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组织实施上述企业国有资产权属的界定、登记,对转让行为进行监管;负责上述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工作,监交国有资产收益;拟定和执行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管理外事和涉外经费;拟定外事活动及各类因公临时和长期出国出境人员工资及生活待遇标准和有关费用开支标准;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境外企业中方财务人员的委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