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负责编制年度省级预算草案和省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负责政府债务政策研究及有关协调工作;分析报告全省预算执行情况;审定省直各部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统一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审查、批复省直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汇总年度全省财政预、决算;指导地方预算管理;拟定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区域财政政策,负责省对下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承担与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工作和省审计厅审计省本级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