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与省计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负责管理国家物资、粮食、食糖、化肥、医药等专项储备资金和政策性补贴;会同计划、经贸、粮食、交通、建设、信息、国土资源、环保、技术监督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订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和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制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参与省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和概算审查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决算审核;参与省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的评估以及投资概算的确定和招投标工作;参与工程预算定额的制定和价格指数的调整、工程取费标准的核定等。